联合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福建沿海风-浪联合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泽朗村
2.2 项目规模:设计开发一台(套)风-浪联合发电机组装置样机,波浪能总装机功率不低于10k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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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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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沿海风-浪联合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 |
围绕福建省海上风-浪资源状况,以现有海上风电场为依托,以高桩承台式结构为主体,开展海上风-浪联合机组的关键技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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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沿海风-浪联合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具有海洋能为主题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或课题)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至少4项累计金额400万元以上海洋能为主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
9.财务要求:提供最近3年(2020-2022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或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具有丰富波浪能科研经验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9 16:00到2023-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