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港电厂1号机组电除尘器增容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1号机组电除尘器增容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陈家港公司目前1、2号机组大量掺烧经济煤种,燃煤收到基灰分最高达到28-30%,已远超设计和校核煤种,净烟气烟尘排放已破“5”逼“10” mg/m3(标态、干基、6%O2),现有处理设备存在出力不足的问题。并且随着燃煤灰分条件的继续恶化,未来烟尘浓度还将进一步升高,排放超过10 mg/m3(标态、干基、6%O2)的可能性极大,烟尘环保排放达标存在较大隐患,需对现有机组进行除尘增容提效改造。具体工程范围:在进口喇叭内第二层和第三层气流分布板之间增设垂直气流的收尘装置,设独立振打;在出口喇叭内增设用于收集微细颗粒的收尘装置;一电场前后分区,二、三、四电场左右分区改造;增加16台智能变频恒流电源;1号电除尘修后的除锈防腐标准化治理。详见技术部分要求。
2.2 其他:工期:计划2023年9月20日-2024年2月2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器提效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