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模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模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新建升压站比邻S251省道,场区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本工程新建1座110kV预制舱式少人值守智能变电站,升压站设置1台110/37kV主变,光伏场区通过5回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以1回110kV输电线路接至上庄坨110kV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升压站模块化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将整站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化,实现工厂预制和生产,根据各功能单元特点,将整站分为:110kV GIS组合电器、35kV组合预制舱(一层:35kV开关柜、低压柜、蓄电池室等;二层:综自设备等)、接地变和电阻柜成套设备、生活舱(含室内装修、舱内空调、厨房及卫浴电器、日常起居用品等)、危废舱、联合泵房舱,以及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等配套附件,具体见招标技术文件。包括模块化设备制造及舱内设备集成、出厂试验、包装、运输、车板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负责预制舱及预制舱设备到场,安装、调试;电气安装施工单位只负责舱体卸货、吊装和各模块单元之间相关链接部分的工作及设备单体、系统调试工作,其余涉及舱内设备的安装与舱体调试均由厂家负责。 模块化设备应是完整的,可直接用于安装的,并提供为模块化设备顺利运行所需的所有元件。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投标人保证供货系统的完整性,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最终图纸以设计院确认为准,投标方不得因此提高价格。
3).涉及数据传输各系统、软件接口、匹配等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并预留集团全量采集系统接口条件,并配合调试工作以及产品需要满足冀北电网信息上传、安全防护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当地电网调度要求对设备清单进行修正和补充,以保证满足电网调度要求。对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附件,供方须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5).所有设备运送至预制舱厂家,进舱安装后运送至项目现场。
6).设备交接由招标人预制舱驻场监造或催货人员与预制舱厂家指定专人一同签署到货确认单。
7).二次设备需在预制舱交货期前15天将设备发到舱体生产厂家,并派人员指导安装。
8).二次设备屏体内部如有需要安装的设备,需二次厂家人员到舱体生产厂家完成安装。预制舱内的辅控设备(视频监控探头,火灾报警设备、门禁系统、SF6在线监测等),智能辅控厂家配合预制舱厂家预留预制舱内的辅控设备的安装位置确认,涉及预制舱舱体部分的智能辅控设备派人到预制舱厂家(或项目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而定)安装,其他部分智能辅控厂家派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安装,预制舱厂家配合位置确认。
9).为避免生产配合中的误差,所有设备厂家图纸由设计院确认后提供给舱体厂家,由舱体厂家负责集成并出具完备的产品设计图纸,经设计院审核确认后方可生产。
10).其他未尽事宜以设联会为准。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1.4交货地点: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内。
2.1.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具体详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电站预制舱式电气设备供货业绩2份(每份业绩至少包含以下四种设备中的两种: 预制舱式开关柜,GIS,预制舱式变电站二次设备,生活舱),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预制舱壳防火、防腐、抗震检验报告(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需提供相应生产厂商的相应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压≥35kv,额定电流≥1250A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需提供相应生产厂商的相应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