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龙水电站料场采运及高线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建设运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料场采运及高线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建设运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城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康定市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1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3。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过鱼设施等组成。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3m,右岸地下电站安装4台600MW水轮发电机组。
施工总工期为9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年(24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年8个月(68个月),工程完建期4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7年8个月(92个月)。工程计划2029年6月底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高线砂石加工系统位于右岸下游,距坝轴线1600m~2000m,布置高程2295m~2350m,紧临8#公路AB段、6-1#公路,主要承担大坝标(高线混凝土生产系统供应混凝土)及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标(低线混凝土生产系统供应混凝土)的骨料生产任务,共需生产372.60万 m3混凝土的骨料。高线砂石加工系统生产四级配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150mm,生产能力应满足混凝土高峰月浇筑强度20万m3 的要求,运行至2029年4月。2024年12月,低线砂石加工系统拆除后,低线混凝土生产系统所需混凝土骨料由本标供应。
料源为徐龙料场开采料和回采利用料,优先回采利用料,不足部分开采徐龙料场。开挖利用料堆存于茂顶河弃渣场(A区),距高线砂石加工系统直线距离约2.3km,茂顶河弃渣场(A区)总堆存量不少于120万m3(自然方)。徐龙料场位于坝址上游左岸,距高线砂石加工系统直线距离约2.9km,有用层储量1172.8万m3。料场1#交通洞起于左岸5#路,接至料场高程2410m平台,长987.32m;料场2#交通洞起于左岸高程2305m坝顶平台,接至料场高程2305m下游侧平台,长860.38m。交通洞采用城门洞型断面,净断面尺寸4.5m×5.5m(宽×高)。
徐龙料场地势险峻,开采后的毛料采用竖(斜)井运输至粗碎硐室,经粗碎、中碎后半成品料(粒径不大于150mm)经胶带机运输线运输至高线砂石加工系统半成品堆场。半成品胶带机运输线为:粗碎硐室→出线平洞→一筛中碎→11#公路靠山侧→导流洞入口边坡2190m平台(宽10m)靠山侧→上游围堰内侧堰坡过江→1#胶带机隧道→2-1#隧道靠江侧→胶带机下穿进厂交通洞专用廊道→2#胶带机隧道→过坝交通洞洞口(隧道)→8#公路BC段进口→6-1#公路靠山侧沿地形至高线砂石加工系统。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1)徐龙料场的开采和回采料存料场的回采,主要包括:料场开采临时设施及料场溜井、粗碎硐室和一筛中碎的勘测设计、建设与维护,料场开采,徐龙料场边坡防护,料场1#和2#交通洞建设,茂顶河利用料存料场管理,料场边坡施工期安全监测,料场开采后相关设施的拆除与清场等。
(2)半成品胶带机运输线及高线砂石加工系统,主要包括:半成品胶带机运输线及高线砂石加工系统的勘测设计、建设安装与运行管理、成品砂石料的供应、系统拆除及清场。
2.1.3 工期
本合同计划2023年12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9年4月30日完工,总工期65个月。其中,高线砂石加工系统(含存料场回采及运输)于2024年12月31日具备生产能力,徐龙料场开采及半成品运输线于2025年6月30日具备开采和运输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每小时成品料生产能力1000t及以上的人工骨料加工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施工合同业绩1项,以及至少具有高度在300m及以上边坡开挖支护的施工合同业绩1项。若合同为联合体签订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关键业绩参数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每小时成品料生产能力1000t及以上的人工骨料加工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客观证明业绩情况的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每小时成品料生产能力1000t及以上的人工骨料加工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客观证明业绩情况的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0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