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和丰电厂永磁技术在火电厂精处理系统节能与优化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和丰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电厂”)北依谢米斯台山,南临准噶尔盆地,位于沙吉海井田中部偏南,距离南部境界约500m,沙吉海井田地处东经86°27′54″~86°43′46″,北纬46°34′23″~46°41′27″,厂址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约63km、和什托洛盖镇东北方向约50km处,该厂址是作为煤电一体化厂址来规划的,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电厂建设有2台3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00MW。凝结水系统主要设备有:热井、凝结水泵、凝结水精处理装置、轴封加热器、#5、#6、#7 低压加热器、低温省煤器、直接空冷凝汽器及管道阀门等组成。热井补水由机厂房除盐水母管供给,设有正常补水及紧急补水旁路,正常运行补水通过空冷排汽加热除氧后回至热井,紧急补水直接补水至热井,一般关闭运行。部分采暖系统疏水回收至热井。
招标范围:和丰电厂永磁技术应用于凝结水精处理节能与优化系统改造所涉及的机务、电气、热控等专业的相关技术改造;包括发明专利1项,核心期刊论文3篇;包括改造内容涉及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培训及后期服务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3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永磁技术应用于凝结水精处理节能与优化的研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