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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分公司机车鸣笛装置升级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3     浏览:0    
核心提示:机务分公司机车鸣笛装置升级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机车鸣笛装置升级服务公开
 

机务分公司机车鸣笛装置升级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机务分公司机车鸣笛装置升级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为解决机车鸣笛噪声扰民问题,将机车辅照灯升级为智能灯闪和电笛的方式。对控制部分的软件升级,并能通过道口、隧道、限鸣区域等数据,使机车进入道口及隧道前,自动输出鸣笛信号、在机车进入限鸣区段内,提醒司乘人员在该区段限鸣并输出辅照灯闪烁信号警示,从而实现区域限鸣功能;自动识别当前运行线路的弯道,实现轮缘喷油直线运行时减少润滑、弯道外侧集中润滑的目的。
2.1.2 招标范围:本次机车鸣笛装置升级项目招标包含材料、人工、运输、配件、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项目名称 机车型号 机车数量(台) 服务周期
机车鸣笛装置升级 SS4B 43 2天/台(自扣车之日起)
CEA1A1 9
HXN3 3
DF10D 2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机车鸣笛装置升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22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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