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煤矿地面塌陷黄土回填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地面塌陷黄土回填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乌东煤矿煤矿主采煤层为B1+2和B3-6煤层,随着矿井回采加深,地面塌陷坑进一步扩大,地表拉裂区域及采空区裂隙继续增大,易造成采空区与地表漏风通道。乌东煤矿开采煤层属自燃煤层、易自燃煤层,矿井通风方式为抽出式,在主要通风机风压的作用下,地表大气易通过塌陷裂隙进入采空区,不仅降低了矿井有效风量,而且易引发采空区遗留浮煤及新露头煤氧化自燃,造成塌陷区和采空区煤体自然发火。通过地表观山发现地表塌陷坑出现多处高温点且冒热气,为了避免地面塌陷及拉裂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塌陷坑内出现高温点及明火,需要及时将高温点及冒热气的地点进行回填覆盖杜绝与氧长时间接触。因此须实施乌东煤矿地面塌陷黄土回填工程,乌东煤矿地面黄土回填计划工程量为90万m³。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1)乌东煤矿北区为了彻底封堵地表与井下的漏风通道,对+575m43#煤层东翼准备工作面采空区防灭火治理,地表1#坑边坡及坑底需进行回填堵漏,挖运土方倒运距500-1000m;
(2)乌东煤矿南区回填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经现场查看及矿井上下对比分析了B1+2、B3-6煤层地表塌陷坑带,需要进行地面回填的地点如下:1)100米-400米,B3-6回采末期范围,回填平均厚度为10米。2)1200米-1500米,大洪沟原预留B3-6煤柱煤层回采范围,回填平均厚度为10米。挖运土方倒运距1000m-1500m以内;
(3)乌东煤矿西区回填,通过地表观山发现B1+2煤层及B3-6煤层地表塌陷坑出现多处高温点且冒热气,需要及时进行回填。其中B1+2煤层主要在1100-1300m、工作面末采位置及工作面开切巷位置,B3-6煤层主要集中在工作面开切巷位置,具体回填的地点如下:1)B3-6开切巷范围,回填平均厚度为10米,2)1100米-1300米、B1+2开切、回采末期回采范围,回填平均厚度为10米。挖运土方倒运距2000m以内。
(4)项目包含建设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吊装费、修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总工期:120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 新疆能源公司乌东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或黄土回填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黄土回填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8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