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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湖屯镇张店农光互补40.009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湖屯镇张店农光互补40.009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湖屯镇张店农光互补40.009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村旧址,在村庄搬迁后现已复垦为果园,地上附着物主要为建构筑物、管道、线路、管路、文物古庙、沟渠、果树及相关植被等,项目占地面积约800亩,场址周边为煤矿及村庄,部分场址在采空区范围内。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40MWp,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依照地势铺设,太阳能光伏组件采用最佳倾角为31°。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

本项目直流侧建设规模为40MWp,实际布置容量为40.009MWp,交流侧容量33MW,共安装单晶硅PERC双面双玻550Wp电池组件72744 块。本工程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组件倾角为31度,组件竖向排布2排14列,正向朝南。光伏区拟安装300kW组串式逆变器,并以3.3MW 为一个发电单元将光伏区划分为10个子阵,每个子阵配备一台330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35kV;箱变通过电缆并接分组送至开关站 35kV预制舱,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过路穿管的敷设方式。组串式逆变器、子阵通讯采集器安装在支架立柱上,箱变则分散在各子阵附近,靠近道路布置。

本工程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并以35kV电压等级送出。采用一级升压方式,即 0.8kV→35kV。35kV采用户内金属铠装手车式高压开关柜,规划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经隔离变以线变组方式接入电网,本期共2个集电进线柜、1个SVG 柜、1个接地兼站变柜、1个隔离变进线柜、1个母线PT柜、1个出线柜。35kV开关站包含不限于综合楼、危废品库、综合水泵房及辅房、35kV预制舱、SVG 预制舱、二次舱、隔离变、接地兼站用变、事故油池、独立避雷针、35kV无功补偿电抗器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期工程拟在35kV侧安装±10Mvar无功补偿装置1套,以保证35kV线路出线侧功率因数保持在0.95~1.0之间。35kV系统采用经小电阻接地方式。

接入方案:开关站35kV规划出线1回,本期出线1回,接入桃园站35kV侧配电装置,新建线路长约9km,采用300mm²截面导线。对侧间隔:扩建 220kV桃园站1个35kV间隔,本期工程后桃园站35kV仍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电气主接线:光伏开关站35kV规划及本期均采用单母线接线,经隔离变以线变组方式接入电网。无功补偿:本工程在开关站35kV侧配置1组+10Mvar~-5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注:投标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可能的变动因素(如线路长度变化等),在35kV电压等级接入情况下合同执行阶段价格不做调整,相关配置及并网要求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若接入系统批复的电压等级、接入点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另行协商。附接入系统报告,仅供参考。

储能装置:本工程按照50%光伏容量配比,2小时调峰能力配置储能系统,储能系能按租赁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灵活性改造储能容量考虑,不再新建储能设备。

招标范围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湖屯镇张店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不含逆变器)、施工EPC总承包模式。由承包人包设计、包容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接入、包清障、包协调完成山东公司石横公司湖屯镇张店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并达到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实现并网运行,具体如下:

(1)整个光伏项目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

(2)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设备采购供货(逆变器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安装、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文物保护区专项保护工程、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光伏场区配置声波驱鸟器;所有设备及材料(含逆变器)验收、二次搬运、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创优、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农光互补型光伏项目。

(3)场区内新建35kV开关站: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征用地补偿、场地平整、给排水、进站道路、场内道路、站内建构筑物、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等的配置及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调度的通讯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创优。(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项目“四证一书”办理等)。

(4)综合楼、配电室、危废品库、综合水泵房及辅房:负责勘察设计、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弱电部分)、装修二次设计及装修施工,满足场站控制、生产、调度、生活、安防等功能的要求;负责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负责所有通讯、控制等信号全部引接及调试工作,满足控制、生产、调度等功能的要求;满足与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相关要求,通讯标准与对侧一致。场站控制室设置在综合楼,控制室地板具备防静电功能,需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预制舱壁板主要材质的抗老化、防静电实验报告。综合楼设计方案提供不少于两套设计方案供招标人比选。

(4)35kV外送线路:负责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审查及批复)、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土建施工;35kV送出线路的路径规划审批、过公路过铁路过河等所有涉及的许可手续办理、征用地补偿、施工、协调,合法合规手续的办理;塔位占地租用与青苗补偿、场地平整、施工道路、塔基础施工及防腐、架空线路,防雷接地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并网验收、电网相关的沟通工作、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负责办理本工程的项目核准;办理林地、土地占用手续、路径协议、线路新设备投运申请及审批、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计量协议;负责送出工程试验、调试、验收手续的办理;送出工程质量监督、送电手续的办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负责代业主委托本项目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并承担所有费用,至项目送出线路具备送电并网条件,项目移交和质保期内保修配合服务等工作。

(5)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包括甲供材)、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升压站加密设备、PMU测试、二次安防、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并网前技术监督、并网性能检测、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报验、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通信及自动化系统、监控、AGC、AVC等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综合自动化控制、远程监视)等,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包括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仿真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网络安全评估、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桩基拉拔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最终完成并网前电站所需的各项检测及各种手续办理,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承包人供货范围应包括其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并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负责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与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含开关站电磁辐射、突发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节能评估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等要求开展的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及报审、验收工作)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专项验收,包括不限于环保、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验收、水土保持“三同时”、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三同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与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含水土保持费、植被恢复费)。

(7)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移交等;负责项目施工相关道路(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含桥梁)、场内道路、站内道路、检修通道、临时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景观、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

(8)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转运、二次倒运、保管及验收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9)光伏区外集电线路用地及通道清理、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和维护、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与本工程相关的民事清偿、政府及民事协调等工作,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并负责本项目用地租赁、征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和协调等。

(10)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满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技术要求和并网要求,负责所供设备与电网调度、通信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投标人报价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

(11)负责本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造、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含线路的重大跨越,线路路径确定,涉网的项目和工程等)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对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国网供电公司、国道、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铁路、水利等单位)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协调;

(12)负责本项目场区二次监控系统施工,并与场站中控室监控系统对接。

(13)负责建立各场区、升压站、综合楼等区域安全视频无死角监控系统。

(14)负责编制电网接入方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批复意见,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15)本工程的电缆线路敷设及接入、光缆敷设、线路接线、试验及调试、施工辅助措施,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竣工资料编制、负责通过国网验收、负责民事协调及赔偿、负责协调停送电等全部工作,并负责取得验收合格手续;竣工移交的系统必须达到《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规定的各项功能和指标要求并出具验收证明文件。

(16)整个光伏项目及配套输变电工程含接入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道路和绿化等附着物恢复)、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电网验收、360小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17)全部设备(不包含逆变器)、材料以及消防器材的订货、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包含逆变器)、工程保险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组件性能现场抽样及组件安装质量检测;

(18)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存储、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施工;

(19)区域集控电站就地侧接入及调试(视频监控及生产数据接入厂内SIS平台),光伏电站远程监控系统接入厂内视频监控中心(包括生产数据及现场视频);一路根据就地布置选定位置,另一路接至石横公司厂区,实现远程监控。

(20)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许可证办理以及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

(21)地面附着物清理清运及平整、地面开挖及恢复、地面排水设施、光伏场区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建安工程(站内主要布置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舱及箱式变、开关站、独立避雷针、新建电缆沟等)、集电线路、交通工程、环保、消防、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现场厂区监控、场地围栏、围墙(包括大门)、设备设施标识牌、电缆标识桩、各类安全警告牌、系统图看板、管理制度看板及检修通道及各专项工程等施工、消缺、试验、调试(含通讯系统调试);

(22)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含发包人、总承包人档案),办理工程结算;

(23)负责质保期内的服务,验收及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管理;

(24)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购买及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价格调整约定条款项外的由承包人承担的价格风险。

2)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

3)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调试费、检测费等。

4)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

5)各类排水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分析、测算)。

6)各种施工垃圾、余土清运、处理、场地费、余物清理。

7)各种非招标人书面要求的材料代用增减的费用。

8)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

9)图纸、设备、材料迟供等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

10)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增加的各种费用。

11)砂、石料等地材由于运距和市场变化引起采购价格增加的费用。

l2)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13)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能预见的其他风险费用。

(25)所有设备及光伏区按标准设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及相应的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电缆标识牌采购与安装;标识牌材质使用不锈钢;

(26)提供设备厂家配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等;

(27)负责组织、筹备、设计、协调和实施项目开工仪式(集团和地方),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8)光伏场址地上附着物主要为建构筑物、管道、线路、管路、文物古庙、沟渠、果树及相关植被等,承包人要充分考虑因施工需要造成的地上附着物的保护、树木移栽及文物专项保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9)根据现场道路情况,需改扩建4米宽混凝土道路约2000米,具体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30)办理场站生活取水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35kV开关站生活用水场站外管道接引,距离约3000米,接引距离具体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31)在光伏电站能够准确反映站内光资源情况的位置安装气象站及附属设备,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上传气象站相关数据并保证数据准确性,气象站数据包括:总辐射辐照度、直射辐照度、散射辐照度、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数据。严格按照《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要求配置相关设备、设施并达到其要求标准。

(32)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调控、营销、发策(含电网调控信通、计量设备(电能表计、计量CT、PT等)送检校验并出具报告、调度管辖设备命名)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设备选型时,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要求,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并网检测。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35KV外送线路跨(钻)公路、铁路、河道、管廊、居民点、电力线路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依据项目环评、安评、职业卫生、水土保持等地方对项目审批相关要求进行三同时设计,施工必须确保三同时施工,满足环评、安评、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批复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包括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能源集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验收、运维及后评价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及《光伏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及标准》等规定。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由发包方负责取得山东省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名单后,EPC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可生效;如本项目未列入山东省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名单,则双方签订的合同暂不执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风险自担;投标人在未取得招标人下发的书面开工单前不得开展任何施工行为,包括不限于材料、设备及设计等采购及现场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投标人自担,与招标人无关。



2.2 其他:工期:本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

施工地点: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9 09: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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