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山东龙口电厂2024-2025年石灰石粉运输:龙口发电有限公司石粉厂制出的石灰石粉需运输至生产现场二、三、四期脱硫石灰石粉仓,距离约1.7公里,为避免撒漏,石灰石粉运输必须使用罐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按要求按期完成运输及接卸工作,预估2024-2025年石灰石粉运输量约23万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结束,总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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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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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电厂2024-2025年石灰石粉运输 |
山东龙口电厂石粉厂制出的石灰石粉需运输至生产现场二、三、四期脱硫石灰石粉仓,距离约1.7公里,为避免撒漏,石灰石粉运输必须使用罐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按要求按期完成运输及接卸工作,预估2024-2025年石灰石粉运输量约23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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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龙口电厂2024-2025年石灰石粉运输】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
9.投标人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同类项目的封闭罐车运输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双方、合同范围及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3 17:00到2023-10-20 23:00。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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