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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航明珠大酒店外送酒店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南航明珠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南航明珠大酒店外送酒店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17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广州南航明珠酒店拟对客房进行全面的维修改造,为维持明珠大酒店装修改造期间空勤人员的正常机组保障服务。明珠大酒店新增机组外送酒店项目采购计划,采购专业供应商为明珠大酒店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车辆及制服清洗等驻勤保障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备注

1

明珠大酒店外送酒店项目

1

一、客房保障标准与限价:

费用标准:300元/间/天。

二、餐食保障标准与限价:

1.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用餐服务。

2.费用标准:

早餐:20元/人/餐;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三、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1.酒店提供南航明珠大酒店往返外送酒店的交通服务,安排专车负责接送;

2.费用标准:房费含。

四、洗衣保障标准与限价:

1.可为过夜时间(下次航班起飞时间与落地航班时间之差)超过24小时(含)的机组人员免费提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的清洗服务;

2.费用标准:房费含。

合计4242万元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外送酒店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若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可以用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代替。

(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10投标人必须距离广州南航明珠大酒店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

(注意:投标人使用

(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等级网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12 投标人必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

(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如,合作协议/合同)、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合同期内实际支付发票证明至少一份。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3 投标人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广州南航明珠大酒店与投标人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1台(含)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安排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放置机组行李空间。投标人不得使用7座以下车型、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的车辆。

(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应是该投标人,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及车辆保险单;租赁车辆:车辆承租方应是该投标人,车辆所有人应是该租赁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合同期内实际支付发票证明至少一份及车辆保险单)

2.14投标人必须具备洗衣保障服务能力,可为过夜时间(下次航班起飞时间与落地航班时间之差)超过24小时(含)的机组提供制服清洗服务。

(注意:提供可满足招标人洗衣服务标准的响应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必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6投标人必须具备500间(含)以上物理房量。

(注意: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图或携程公示的房间数量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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