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浙江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 机组非 1E 级主给水流量测量设备包采购项目,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阳核电项 目 3、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非 1E 级 主给水流量测量设备包 采购工作由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其中, 根据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仪控设备采购合同(HYS-J000-G8-0142) 和 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仪控设备采购合同, 国核 自仪负责核岛现场仪表物项的供货和服务, 上述项目的供货合同由国核自仪
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签订。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海阳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 目 3 、4 号机组非 1E 级主给水流量测量设备包 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 标条件。
注: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HYS)、浙江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 组(SMS) 非 1E 级主给水流量测量设备包按项目分开签订。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浙江三门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非 1E 级主给 水流量测量设备包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 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 家庄,计划建造 3 、4 号机组即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浙江三门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 计划建造 3 、4 号机组即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非 1E 级主给水流量测量设备包采购。
本次招标按照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
1 山东海阳核电二期工程 3 、4 号机组(HYS)
标段二:
1 浙江三门核电二期工程 3 、4 号机组(SMS)
2.2 设备分级:
表 1 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
设 备 代 码 |
代码/描述 |
设 备 分 级 |
核安全 分级 |
质保分级 |
抗 震 类 别 |
JE33 |
非 1E 级主 给 水 流 量 文 丘 里 组 件 |
E |
NNS |
QRA3 |
非 抗 震 |
PY39 |
非 1E 级主 给 水 流 动 调整器 |
E |
NNS |
QNA |
非 抗 震 |
2.3 供货范围:
标段一:
表 2 HYS 供货范围
设备 代码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单位 |
JE33 |
非 1E 级孔板型和文丘里型流量元件 |
4 |
台 |
PY39 |
非核级皮托管和均速管流量元件 |
4 |
台 |
标段二:
表 3 SMS 供货范围
设备 代码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单位 |
JE33 |
非 1E 级孔板型和文丘里型流量元件 |
4 |
台 |
PY39 |
非核级皮托管和均速管流量元件 |
4 |
台 |
注:
1) 具体技术规格、数量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为准,招标文件未 明确的见技术图纸。
2)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投标产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标方的经验及投标方案,对 本供货清单中的数量认真核对、补充、完善,并自行计算各设备、材料及用量。投标完 成后,在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和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仍然缺少必要的设 备、材料量将由投标方无条件补足。
3) 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上述两个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合格。
4) 标段一拦标价合计 700 万元,标段二拦标价合计 7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 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记录。 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 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5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 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请附情况说明, 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 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投标的, 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 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人民币以外的报价。
3.12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且范围涵盖招标货物。能提供近三年(2019-2021 年或 2020-2022 年) 的财务 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摘要(模板见 14.1 章节)
3.13 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标段投标, 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 不合格。
3.14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
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
标段一:人民币伍佰元整(人民币¥500元整);
标段二:人民币伍佰元整(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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