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公伯峡水电站中控楼1部电梯为TOEC—3000B型病床电梯,停靠楼层1-5层,共5层4站4门,在6层设有电梯机房;行政办公楼2部电梯为TOEC2000-G型观光电梯,停靠楼层1-7层,共7层7站7门,在8层设有电梯机房;3部电梯均为奥的斯早期产品,生产于2002年,2003年投入运行,运行长达20年。近年来控制柜元器件频繁出现故障,各项性能指标均有所下降,部件磨损严重,电器元件老化,故障多发;为提高电梯运行的可靠性,降低故障率,确保电梯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现拟对公伯峡水电站中控楼、行政办公楼电梯进行换型改造,旨在通过换型改造,确保3部电梯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满足电站安全生产需要,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客用电梯3台套(普通客用电梯1台套(病床型轿厢),正面半圆形观光电梯2台套)。
(2)附属设备:配套通讯电缆、图像设备。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以及电站原有电梯的拆除、新电梯的安装等相关施工作业也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客用电梯 |
有机房乘客式电梯:交流无齿曳引机、中分式开门,交流变频调速控制 |
台套 |
3 |
1.普通客用电梯1台套(病床型轿厢),正面半圆形观光电梯2台套; 1.1. 2.电梯的主要部件及装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曳引机、导向系统、限速器、安全钳、轿厢、门机系统、缓冲器、钢丝绳、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变频装置、电梯门套、电梯目视化标识等。 3.中控楼电梯轿厢内具备移动通信功能。 |
1.1 |
轿厢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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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摄像机 |
400万像素广角摄像机,型号:DH-IPC-HDW3233T-A-LED,焦距2.8mm |
台 |
3 |
具备无线传输功能 |
(2) |
摄像机光缆 |
8芯单模阻燃防鼠咬 |
米 |
300 |
|
(3) |
光纤收发器 |
千兆、单模 |
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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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备品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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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轿厢外召唤面板 |
台套 |
3 |
按所供电梯型号配套提供(每台套含顶层召唤面板1块、底层召唤面板1块、中间层召唤面板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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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轿厢内操作按钮 |
套 |
3 |
按所供电梯型号、楼层数配套提供(含各楼层数字按钮,开门、关门、紧急呼救按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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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轿厢内显示面板 |
块 |
3 |
按所供电梯型号配套提供 |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电站3台旧电梯拆除(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投入需满足第7章安全文明作业管理要求);
(2)拆除后的电梯及所有附件需全部交回买方指定地点;
(3)所采购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4)3台新电梯换型改造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5)3台新电梯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
(6)负责办理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的相关告知报备、检验和退用、投运手续(包括:施工前到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拆除、电梯安装告知;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确保新电梯能够正常投运使用;
(7)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相关试验报告、电气原理图、井道布置图、敷线图、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8)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
(9)本项目电站客用电梯的改造,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电站对电梯的技术要求。在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之前,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复核电梯井道、层门、轨道等关键部位的相关尺寸,以确保电梯设计、选型、配置与现有井道匹配;
(10)对于构成电梯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电梯换型改造,在新电梯设计之前,卖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电站现场,对电梯机房、井道、层门、轨道等部位相关尺寸进行实际测量记录,为新电梯设计提供准确的现场数据。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
(2)交货时间及方式:本项目总工期120天。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车下交货(交货批次与买方协商确定)。50天内完成旧电梯设备拆除、新电梯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具体拆除及安装调试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若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1)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所投电梯的制造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客梯)A级〕(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3)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或电梯安装〕(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4)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要求选择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如日立、奥的斯、上海三菱、东芝、蒂森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提供过至少3台直梯供货、安装、调试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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