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防爆终端与无线对讲及视频终端数据融合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智能防爆终端与无线对讲及视频终端数据融合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无线通信系统两套,一套为摩托罗拉800兆TETER数字集群系统(用户约500部),另一套为基于公网的防爆手持终端无线通信系统(用户约380部),两套系统相对独立,无法互通也无法协同使用,且调度系统也无法对这两套系统下的用户进行日常调度及管理,大大降低了应急处置效率。
目前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分为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两个系统物理网络相互独立且不互通,无法满足统一管理及应急指挥调用工业视频监控资源的需求。
基于现状,为满足集团新的发展目标和要求,需要在新疆化工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基础上实现智能防爆终端与无线通讯系统及生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之间语音、数据、视频融合服务,以达到系统数据共享,统一管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疆化工智能防爆终端与无线对讲及视频终端数据融合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5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视频融合或通信融合或调度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