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电厂厂内工程车辆维保(2023-202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厂内工程车辆维保(2023-2024)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负责发电运营工作。距离泰州市40公里,距离常州市60公里,交通方便。
公司现有各类工程车辆共计65台,其中燃料运维部39台(含综合管理部1台),物资仓库6台,设备管理部20台。主要用于码头清仓、场地清理、现场检修、文明生产、货运等工作。公司所配备工程车辆使用率一直较高,一期车辆已使用十多年,车辆发生故障的次数开始增多,车辆使用效率下降。为能及时修复车辆故障,确保生产现场的工程车辆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委托单位进行车辆维保服务。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生产现场50台工程车辆及15台小型室内电动清扫洗地车的日常故障处理、缺陷消除,车辆的各阶段性维修保养,车辆各部件润滑保养、检查、修理、校验、调试;负责配合车辆年审审查。负责整车包括发动机、空调的维修保养等。车辆修理期内所需备品备件及所有相关辅材均由投标单位提供。
本服务计划于2023年11月24日开始,至2024年11月23日结束,总服务期限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车辆(含推扒机或推土机)检修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有一份维保周期一年及以上的长协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