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投碱业 钙液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7307)
项目所在地:青海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发投碱业 钙液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国盐业股份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生产需求在现有蒸氨钙液排放场周边场址新建蒸氨钙液场,项目用地面积初步约为13.23km²。项目建成后钙液场库区沉淀区域总库容量约为13500万m³。
2.2招标范围: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内容:设计人设计时除确保该项目设计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外,还要从材料、施工、土方运距等多角度考虑工程成本,拟定最优的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库容合理、土方平衡优化、投资节省的建设目标。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两部分。设计服务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专篇(若涉及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最终施工图设计的编制修订,评审直至审查通过。
3)由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住宿费、差旅费等。
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依据设计规范确定。
5)设计人提供资料
(1)初步设计、概算书8套,施工图设计文件16套(含坝体、场平等土方计算数据);并提供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2)竣工图文件16套。并提供电子版资料各一套,其中施工图提供CAD电子版图。
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设计费中包含初步设计、设计图纸审图费用(由设计院聘请专家对图纸进行审查、核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 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 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 统一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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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