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炉渣、中水污泥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4×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28301 |
粉煤灰、石膏、炉渣、中水污泥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 |
1.投标方负责承包招标方四台机组在二年内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炉渣、中水污泥综合利用及外运倒入招标方灰场处置。 2. 投标方负责灰库干灰、湿灰、除渣设备的日常管理操作工作,负责干灰、湿灰、石膏、炉渣、中水污泥的装车工作,负责清理装车区域和消除装运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 3.投标方负责并承担粉煤灰、石膏、炉渣、中水污泥运输过程的所有协调工作。 4.期限两年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石膏、炉渣、中水污泥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粉固废拉运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3 07:12到2023-10-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