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TB水电站综合治安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中路乡。
2.2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开展TB水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电子防范措施实施,包括:
(1)安防监控中心建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入侵报警系统建设、出入口控制系统建设、车辆阻挡装置(升降桩)加装、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授时安全防护;上述系统通信组网及设备安装、调试等。
(2)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GA1800.3-2021)及本项目技术条件、供货范围,进行TB水电站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形成覆盖电站工区和生产管理营地重要道口、核心区域、重要水域的治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满足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2)技术负责人:具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3)以上人员应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封面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中路乡。
2.2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开展TB水电站治安反恐防范电子防范措施实施,包括:
(1)安防监控中心建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入侵报警系统建设、出入口控制系统建设、车辆阻挡装置(升降桩)加装、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授时安全防护;上述系统通信组网及设备安装、调试等。
(2)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GA1800.3-2021)及本项目技术条件、供货范围,进行TB水电站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形成覆盖电站工区和生产管理营地重要道口、核心区域、重要水域的治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满足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2)技术负责人:具有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3)以上人员应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或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封面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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