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4号机组保温搭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2.2 机组容量: 2×300 MW+2×600MW。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5 日, 366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为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2 、3 、4 号机组和公用系统所有设备、管道、设施的保温工作, 包含上述范围机组日常检修和集中检修时保温工作; 搭架工程为生产及相关区域的日常检修维护搭架, 包括(但不限于) 公用系统、汽机房、锅 炉房、脱硝及配套设备、电除尘、燃运系统(含煤码头、汽车煤场) 、化学、制氢站、油泵 房、脱硫、升压站、施工变电站、各处空调、行车、起重设备、厂区道路照明、灰管线及灰 坝、粉煤灰等所有设备及上述区域维护和检修脚手架搭设工作和新老江边泵房及沿线循环水管道、新老灰坝等场所的脚手架搭设工作。本项目中 1 、2 、3 、4 号机组和公用系统等日常检修和集中检修时的保温搭架工作按总 价包干方式, 包含 1 号机组 C 修、2 号机组 C 修、3 号机组 C 修、4 号机组 B 修及机组日常维护中的保温搭架工作。本项目包含区域性的保温金护整改及产生的脚手架搭建工作,按如下方式实行:单处保 温或金护面积达 200㎡(含 200㎡以内)的保温金护整改工作属于本项目包干部分的范围内, 不额外产生费用,单处超出 200㎡以外的保温金护整改工作,采取工程量签证,按单价×实 际量的方式另行按实结算;保温金护整改产生的单处脚手架搭建达 250㎡(含 250㎡以内) 的工作属于本项目包干部分的范围内, 不额外产生费用, 单处超出 250㎡以外的脚手架搭建 工作, 采取工程量签证, 按单价×实际量的方式另行按实结算。预估区域性的保温整改工作 量 3000㎡, 金护整改工作量 4000㎡, 脚手架搭建工作量 4000㎡, 锅炉大包、脱销、除尘器顶棚修复(含材料)工作量 1000㎡。项目承包期间脚手架(含区域性的保温金护整改及产生的脚手架搭建工作) 的转移、吊装等所产生的费用属于总价包干合同内。本项目工程不包含招标人 30 万以上工程技改项目、土建项目、防腐项目、水冷壁更换项目炉外的保温搭架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3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内具有至少 2 个 300MW 及以上机组规模的保温搭架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否则不予采纳)。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本单位半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8.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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