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7 年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2024-2027 年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2023 年 11 月江西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大唐电厂、抚州市临川区曾巩大道与钟岭大道公司生活区以及抚州市东乡等新能源项目部所在地。
2.2 服务期限: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非生产区、市区公寓楼和东乡等新能源项目部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含 会议服务、文体中心、设备设施维护)、餐饮服务综合管理和车辆运输及管理服务,具体承 包范围及内容见技术规范。人员最低配置,物业管理 50 人(含市区公寓楼 6 人),车队 21 人(含东乡项目部 2 人),餐厅服务人员 34 人(含东乡项目部 2 人)。东乡等新能源项目采 用统招分签的方式单独签订合同。后续根据新能源项目发展, 以实际用人数量为准, 按照人工单价据实结算。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两家及以上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后勤综合管理服务(单项合同服务范围应包含不少于以下内容中的三项:餐饮服务、车辆管理、会议服务、保洁服务、文 体中心服务等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 张发票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 信息; 每份业绩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一张, 须包含付款方、收款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清 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的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前)
3.4 财务要求(如有):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均大于 0。
3.5 其他要求(如有):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8.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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