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农光互补光伏一期100MW项目固定钢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街道
2.2项目规模:直流侧容量为120.0094MWp。预估钢材用量约6590t(含逆变器支架钢材用量),以最终版施工图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固定钢支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固定钢支架(按设计院施工图制造)、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指导及售后服务等;设备的交接验收、现场安装技术交底指导、设备安装后的调试验收等技术服务。提供固定钢支架计算书、钢材出厂合格证、焊接测试报告、产品检验试验报告和安装维护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和检验文件。本次招标预估钢材用量约6590t(含逆变器支架钢材用量),主要材质为Q420B、Q235B等镀铝镁锌及热浸镀锌钢材。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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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莱山200MW农光互补光伏一期100MW项目固定钢支架采购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烟台莱山200MW农光互补光伏一期100MW项目固定钢支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p(其中至少两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p)的光伏项目固定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若只有重量等,应提供容量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26 09:00到2023-11-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