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公司输煤系统设备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输煤系统设备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北4公里,灵武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东与盐池县接壤,西与银川市、永宁县隔河相望,南与吴忠市、同心县相连,北以明长城为界与陶乐县及内蒙古鄂托克旗毗邻,距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约58km。公司建设有两台600MW发电机组,两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3200MW。
2.1.2招标范围:
一期输煤治理包括更换磨损超标的落煤管、锁气器、三通、导料槽顶板、侧板、皮带支架牛腿支撑、更换清扫器、滚筒包胶、更换干雾除尘器系统干雾喷头、多级清水离心泵等;并按集团火电厂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检修维护工作。
二期输煤治理包括更换磨损超标的落煤管、更换锁气器、更换三通、更换导料槽顶板、侧板、更换皮带支架牛腿支撑、架体拉筋、更换清扫器、滚筒包胶、更换正弦筛、更换干雾除尘器系统干雾喷头、多级清水离心泵、37KW双螺杆空压机、气源管及水管、煤流检测器、同步对控制柜、气水分配箱进行修复,恢复干雾除尘器正常运行;按集团火电厂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检修维护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75个日历日。2023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具体检修修理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输煤系统设备检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