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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10-3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已由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4-610112-04-01-602434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已由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4-610112-04-01-6024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团结片区中小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班。净用地约99.95亩,总建筑面积约6323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025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29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实验楼、辅助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报告厅、学生餐厅、风雨操场、门房、地下建筑、室外体育活动场地、智慧校园教育教学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2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御井路和凤城九路交叉口西南角。

2.3项目投资总额:65228.80万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23506dQbco3wGL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招标范围: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EPC总承包。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所有的说明、图纸、材料表、数据等,并提供项目实施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包括依据总体安排,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组织,按计划完成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负责工程保修内的各项保修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等,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6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整(大写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申请的,须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团结片区中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或投标。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提供;
(2)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提供;

(4)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提供。

4、请申请人于2023-10-28 00:00:00起至2023-11-02 00:00: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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