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铁路专用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境内,线路在株六复线羊坪车站西端接轨,全长11.68km,配有两台东风12型内燃机车(#0139、#0140)。厂内企业站设五股道:二重二空一专用线走行线,有效长度850m,另有一股专用线整备线、一股车辆临修线。专用线最大坡度为12‰。
现就黔东火电厂2024-2026年铁路专用线工务设备维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人式选择承包人。
2.2招标范围
2.2.1黔东火电厂2024-2026年铁路专用线工务设备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铁路专用线长冲工厂站(含)至羊坪站(不含)工务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消缺、线路翻浆处理工作,铁路专用线所有线路、桥梁、隧道、边坡、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工作,天沟、边沟、线路的清理及除草工作。
2.2.1.2合同期内提供300米长P50钢轨、100根木枕、2万套P50钢轨扣件、5万个挡座、4万块胶垫等更换所需的材料和人工(超出部分由招标人提供),以及2.8吨长效油,材料费按项单独报价,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完成。
2.2.1.3提供日常维护中单个价值2000元及以下的备品备件。
2.2.1.4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工、消耗性材料、维护机具及试验器材、安全措施项目等工作。
2.2.1.5配合招标人完成铁路专用线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整改、防洪、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2.2.1.6铁路专用线维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铁路总公司《普通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完成专用线维护工作。
(2)提供维修所需零部件,提供检修所需材料。
(3)提供维修涉及的设备、工器具、检验(试验)仪器。
(4)负责专用线维修、设备设施试验、验收等工作。
(5)铁路沿线标识标牌的维护、清理工作。
2.2.1.7其他工作
(1)铁路一般D类、C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并配合招标人开展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等工作。
(2)羊坪站零公里轨道接口以外至长冲工厂站段的铁路专用线所有工务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天沟和边沟的维护、杂物清理。
(3)完成招标人单位、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出不符合项整改闭环工作。
(4)配合相关维护单位对铁路专用线通讯设施的维护检查等工作。超出范围的项目属超修项目,必须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超修项目价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注:本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工期要求
2.3.1工期期限: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3.2承包人应提前15天派骨干人员到招标人工地熟悉现场和设备情况,办理进场、安全培训等手续,项目管理人员提前15天进场,维护人员必须在进场交接前10天进场熟悉设备、完成招标人组织的资质认证考试,2024年1月1日00:00与原维护检修单位正式交接,履行合同义务。
2.3.3本合同执行6个月后,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依据承包人的月度考核记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详见附件六
工程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如最终评价结论为不合格,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企业经营范围涵盖铁路工程、铁路施工维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铁路小修或维护业绩;或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铁路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维护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维护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维护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维护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具备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3.6.3应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担任过1年以上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3.6.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2人的拟定项目经理的书面介绍材料,
经与招标人的充分协商后,方可予以任命。投标人任命项目经理时,必须向招标人递交正式任命书,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法人签署的对本项目经理的书面正式授权,至少包括以下列内容:
a、对本项目的全面管理权、决策、决定权;
b、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对项目机构人员设置的调整变更权;
c、为保证本工程工作正常顺利开展而采取的适当的资源配置(成本支出)权。
3.7人员要求:
(1)投标人每天现场配备不少于8人的常驻维护队伍: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专职防护人员2人(持国铁防护证),4名维护人员。需要紧急故障处理时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人员进行抢修,确保专用线设备缺陷处理及时。
(2)维护人员: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类似专用线维修经验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维护人员年龄: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以下,熟悉专用线维护工作,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防护人员的年龄:男60岁及以下、女55岁以下,熟悉专用线维护工作,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提供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8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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