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主营城市污水处理等环保运营管理。
2.1.2 招标范围:公司所属12家子分公司通勤车服务,用于员工住址与单位之间和单位活动等交通服务。
2.1.3 服务地点:1.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市昆山西路258号。2.仙女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吉利湖街162号。3.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兴凯湖街21号。4.西部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一街1号。5.满堂河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路395号。6.新城子污水处理厂位于沈北新区新城子天王北街49号。7.造化污水处理厂位于于洪区造化高速口北,临近蒲河景观路。8.沙岭污水处理厂位于于洪区沙岭人文纪念公园南侧。9.东陵污水处理厂位于胜利大街与白塔堡河交汇处。10.材料分公司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四路53号。11.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12.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
2.1.4 服务期限: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租赁时间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已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他单位租赁时间周期为2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通勤车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服务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