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 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标段名称: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 服务期限预计为: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 目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共计9个月(服务周期限为预估期限,开始时间及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二次)
2.5.1 招标范围: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70天,工期说明: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09月15日, 共计9个月(服务周期限为预估期限,开始时间及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汽车倒运煤炭服务项目(二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累计散货运输量 达200万吨及以上合同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运输量的结算单等证明材料 )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的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自卸车)不少于10 辆,须提供每辆运输车辆对应的有效的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 不予认定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7 16:30:00时至2023-11-13 16:30:00时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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