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天津滨海新区仓储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2.1.1.负责建立和管理到货、验收、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库存及二次配送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2.1.2负责到达产品的验收、接卸、短驳、入库,负责将到达货物的丢失、损耗等情况如实报告。
2.1.3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保管和移交。
2.1.4负责仓库的安保、消防及在仓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1.5负责产品的出库及监管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传送相关报表至招标人指定人员,包括每日的出入库情况、库存明细、客户库存及客户库存明细,招标人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货物盘点(包括客户库存)。
2.1.6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2.1.7负责废料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2.1.8投标人需拥有完善的进出库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的物流仓储软件,监控系统要具备接入招标人信息化系统的条件。
2.1.9投标人企业单位服务信誉优良,无以往信誉问题。
2.1.10投标方仓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地方安监局、质监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2.1.11 投标人负责协调到货车站及时完成车辆入库,到站三天内无法完成卸车招标人将会进行相应考核;
2.1.12投标方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2.1.13预计发运量及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内预计发运量6万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或发运量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天津滨海新区区域具有达到消防丙类标准的自有仓储库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仓储库房(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应仓储库房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消防丙类资质文件②消防备案登记表③铁路或市级以上消防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仓储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