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35KV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兖 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35KV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35KV 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杨村煤矿
2.1 工程概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境内, 地面主供电系统运 行已四十多年, 35kV 设备构架出现裂纹、外层剥落等现象, 构架强度下降, 存在安全隐患, 使用的户外断路器为 2007 年更换的, 已使用十六年, 设备老化现象较为严重, 绝缘强度降 低, 存在局部放电现象, 故障率较高, 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因此需对矿井 35kV 供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35KV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现有35kV高压设备进行全部拆除,对场地进行平整。2.对35kV开关设备整体更换。 3.对二次保护设备更新。4.更换所用交流系统及直流 系统。 5.实现测量数字化、状态可视化、功能一体化、信息互动化的四化功能。 6.实现站内 照明与图像监视、火灾报警的联动控制。7.搭建智能电力平台系统, 对自动化系统进行改造。9. 负责完成所供预制舱的基础制作、舱体吊装、拼接、设备调试、预制舱内连线的材料采购与 电缆敷设与设备接地。 10.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土建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和工程建设等。 11.对35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升级。 12.对安装完毕后的设备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相应的试验。 13.设备安装完毕后对35kV变电所装修进行恢复。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全面负责,包括工农关系协调等。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 采购、设备设施的拆除、安装调试、升级、试运行、协助检测测试、配套资料、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等。按照 EPC 承包模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的降效而产生 的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中。配合竣工验收等直至最终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要求:2024 年 4 月 30 日投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4.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4.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类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上任职。
4.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问题。 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4.5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牵 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具有总承包资格,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8 年至今) 35KV 及以上煤矿供电系统改造(含预制舱)已 竣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其业绩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包括工程合同、验收证明等。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 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