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 200 万千瓦)位于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东南部,装机容量为 2000MW。
2.1.2招标范围: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 200 万千瓦)光伏场区数字化相关设备(其中数字化设备主要包括光伏场区/箱变监控站端系统、视频监控及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站端系统、箱变摄像头、气象摄像头、全局摄像头、无线AP、辅材辅料)、平单轴监控系统、项目监控等相关设备)的采购、调试。
2.1.3交货期(货物):北区100万千瓦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在项目投产前完成所有设备调试,南区100万千瓦项目以招标人通知要求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的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或光伏电站的数字化类设备(视频监控或无线网络或交换机)设备采购合同业绩2份且金额大于100万。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