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400MW光伏电站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海堤外潮间带区域。拟利用近岸滩涂远期规划建设1000MW集中式光伏,本期建设470.9MWp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220kV岸基升压站、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含36.85MW/73.7MWh储能电站)及一座制氢基地。
2.1.2招标范围: 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电站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标、工程施工和安装等。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组件、支架、电缆、箱变、逆变器、接地等所有装备;岸基升压站内桩基础、一、二次设备、电气设备等;生活设施设备、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所有设备;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站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组件、箱逆变一体机、支架、主变、GIS、SVG、开关柜、电缆均为甲控设备。其中,支架、开关柜、电缆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的名单中采购。组件、箱逆变一体机、主变、GIS、SVG均按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由招标人采购。
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招标人安排甲控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控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含航标设计及施工)、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国华投资江苏分公司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光伏场区、岸基升压站全部土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的互花米草处理、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基础工程、箱变逆变基础工程、栈桥基础工程等;岸基升压站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接入站内改造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调试工程:包含光伏场区、岸基升压站内的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的组件、箱逆一体机、支架、电缆、接地系统、视频监控等安装及调试;升压站内的所有一次、二次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招标人集控中心及本项目接入集控中心接入安装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
1)项目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土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
2)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并网、取水证等),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社稳、迁改线、水保、气象(防雷)、节能、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为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施工的各类手续,为顺利并网办理的各类手续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为招标人提供档案资料、数据等相关文件),上述专项工作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均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3)按照江苏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配合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负责2M通信通道的开通(通道数量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增加2条智慧风电场专用通道)及通道一年的维护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使用林地草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承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责任及罚款,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承包人负责截止投标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国家能源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发包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其他内容
1)承包人负责对接电网,收集电网输变电配套工程的项目进度及技术资料,督促并跟踪其建设进度。
2)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如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购买各类保险)。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包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承包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项目各类专项验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
注: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不论何时开工,总工期不变,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引起赶工等相关费用增加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4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具备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含)以上海上新能源项目EPC或PC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经理任命书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