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2项目概况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 T0341)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46000万m³,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胶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本项目为主体项目的110kV供配电工程及办公生活营地用房。
2.3工程规模
2.3.1 110kV供配电工程:①新建矿山110kV用户站,主变容量为1×63MVA,并新建凉亭变至矿山变110kV线路,线路长度为3.6km;;②新建廊道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1×31.5MVA,并新建廊道变T接蕲昌变至码头变110kV线路,线路长度为0.3km;③新建码头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50MVA,并新建蕲昌变至码头变110kV线路,线路长度为15.9km。
2.3.2房建工程:新建矿山区、长胶廊道区、码头区办公生活营地办公、宿舍、食堂等用房约13200㎡。办公生活营地规划红线面积为34336㎡,总建筑面积为13200㎡,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食堂、住宿,能同时满足660人住宿,132人办公,建筑主要为多层公共建筑。项目分为矿山区、长胶廊道区、码头区办公生活营地三个部分,其中:
1#营地为矿山区办公生活营地,红线面积为12088㎡,新建总建筑面积6800㎡(不含室外附属建筑面积),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食堂、住宿,满足340人住宿。
2#营地为长胶廊道区办公生活营地,红线面积为2998㎡,新建总建筑面积1200㎡(不含室外附属建筑面积),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食堂、住宿,满足60人住宿。
3#营地为码头区办公生活营地,红线面积为19250㎡,新建总建筑面积5200㎡(不含室外附属建筑面积),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食堂、住宿,满足260人住宿。
2.4项目计划工期
EPC暂定2023年12月15日开工,供配电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房屋建筑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110kV供配电(EPC)总承包工程,供配电工程包括矿山110kV变电站工程、廊道110kV变电站工程、码头110kV变电站工程、凉亭-矿山110kV线路工程,蕲昌-码头T接廊道110kV线路工程、蕲昌-码头110kV线路工程的110kV线路报批报建、勘察设计、设计评审(含配合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送电前验收及整改、完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
房建工程包括1#办公生活营地、2#办公生活营地、3#办公生活营地的勘察设计、设备和主材采购、土建施工、装饰装修等。具体包含(不限于):
(1)勘测设计工作包括红线范围内施工图阶段地勘钻孔现场作业及地勘设计工作。红线范围内整体规划及总图设计(含总平面、场平设计、竖向设计、室外综合管线及整合、景观绿化设计、内部道路设计、围墙、大门及附属、外部水源接入、外部电源接入、营地进场道路等),所有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现场施工配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与供配电、弱电、暖通空调、消防、人防、室内装修设计、节能专项设计、外墙玻璃幕墙设计、基坑支护等设计。不包括:家具家电设计,食堂操作间设备及厨具由使用方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2)施工采购工作包括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及装修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室外工程施工及安装、场平及场地防护工程施工,基础工程,办公生活区外部水源、电源接入、营地进场道路以及为完成本标所需的施工临时设施、辅助设施等。消防验收及整改、完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
2.6标段划分:仅分一个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等)能力。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认定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资质。
(3)须具备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0-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含附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承担过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的输电或变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②承担过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①已完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相关交接证书扫描件,时间以竣工(完工)或相关交接证书验收证明为准。
②在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规模指标及完工时间,请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规模指标及业主联系方式,未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不是公司禁入承包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任职条件 |
人员属性 |
年龄 |
1 |
项目经理 |
1 |
(1)取得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标人正式员工 |
60岁以下 |
2 |
设计 负责人 |
1 |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供配电、发输变电工程) |
||
3 |
施工负责人 |
2 |
(1)机电施工负责人取得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房建施工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应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可兼任机电施工负责人 |
||
4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上述项目管理关键人员所需资质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资质证书、任命文件等;除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可兼任。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3.1.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线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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