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集控中心装饰装修施工。
1.2采购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厂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集控中心场地选择在银星能源本部,总面积约240.37m2,层高3.5m,局部高度2.75m。平面图见谈判文件。
2.2服务范围:集控中心的装饰装修总体设计;集控中心墙面、地面、顶面、门窗、隔断、柱面、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防水系统、网络及配电综合布线等装修施工;配合完成大屏、新风、空调、控制台等设备安装及其他为满足集控中心整体布局而产生的施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装修工程。
2.4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3个已完工的工装业绩(包括办公楼、集控中心、控制室、展厅中的一项内容即可,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或合同,否则不予采纳)。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负面清单及预警清单;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否则均作否决处理;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确认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认及购买谈判文件:
4.1确认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1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1.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集控中心装饰装修施工。
1.2采购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厂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集控中心场地选择在银星能源本部,总面积约240.37m2,层高3.5m,局部高度2.75m。平面图见谈判文件。
2.2服务范围:集控中心的装饰装修总体设计;集控中心墙面、地面、顶面、门窗、隔断、柱面、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防水系统、网络及配电综合布线等装修施工;配合完成大屏、新风、空调、控制台等设备安装及其他为满足集控中心整体布局而产生的施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装修工程。
2.4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3个已完工的工装业绩(包括办公楼、集控中心、控制室、展厅中的一项内容即可,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或合同,否则不予采纳)。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负面清单及预警清单;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否则均作否决处理;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确认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认及购买谈判文件:
4.1确认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1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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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