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东仓河刘家庙至米山水库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GC-JC-2024-00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高平市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高平市东仓河刘家庙至米山水库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450002),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3】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1)堤防工程:新建重力式浆砌石堤防0.95km,修复及加固浆砌石堤防0.03km,新建仰斜式浆砌石堤防0.24km,堤防加高3.41km。(2)护岸工程: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护岸5.72km,修复及加固浆砌石护岸1.30km,新建仰斜式浆砌石护岸0.68km,护岸加高5.41km。(3)支沟入河口防护工程: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护岸0.88km,修复及加固浆砌石护岸0.11km。(4)新建、拆除重建漫水路5处,总计78m。(5)滩槽:7.85km。建设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责任期的监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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