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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联北京分公司冷冻餐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0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联北京冷冻餐大米采购项目采购进行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联北京 冷冻餐大米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65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7573500元,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2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提供冷冻餐大米,中选第一名供应商送货金额为总金额的60%,第二名为总金额的40%。签订1年的框架合同。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规格

物料/收货标准(文字描述)

单价限价

(含税)(元)

1

冷冻餐大米

千克

25kg/袋

碎米含量≤0.5%,直链淀粉含量15%-17.5%,胶稠度80-85mm,糊化温度83-85度

5.5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

3、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冷冻餐大米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仓库(注: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招标人如有需要,供应商需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胶框用来盛装货物。)

按招标人订货单到货时间交货,招标人在交货时间7个日历日前通知供应商下单订货。(如到货数量不足,供应商需在当日内进行补齐。临时要货供货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政府部门备案的许可资料。(注意:提供资质扫描件并盖公章)

2.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包内所有投标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GB/T 1354大米》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1354大米》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上需有CMA标识)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产品需要额外提供检疫证明),提供企标报告的还须提供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扫描件。(注意:须提供所投标包内所有投标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企业标准扫描件、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送检人须为投标人)

2.5 投标人须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注意:自有货运车辆须提供购买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的购车发票或行驶证所有人为该公司/法人/被授权人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以及含有车牌号的车辆整体照片;租赁货运车辆须提供与物流公司/租赁公司的合同扫描件)。

2.6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1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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