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2024-2026年职工团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渡河公司及下属单位2024-2026年约2200名职工团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服务。
险种范围: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通意外保险、航空意外保障、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2.疾病保险:住院医疗、重大疾病。
2.1.2 其他:
2.1.2.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至。(项目单位按年办理参保业务,投标人按年出具保单)。每年服务期满后项目单位根据考评办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达到“85分及以上”,项目单位可选择继续执行合同。
若考核为“85分以下,项目单位将终止本服务合同。
2.1.2.2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将分别与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含本部及各筹备处)、 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深溪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 大渡河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沙坪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库坝管理中心)、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享服务中心)签订合同。
2.1.2.3 合同执行期间(2024年-2026年),若大渡河公司成立新的下属单位,根据需求可要求中标人独立出具年度保单,平均保险费率及其他条件与本项目一致,中标人不得拒绝。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00人及以上,保障期不少于1年)或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00人及以上,保障期不少于1年)的合同业绩2份,2份业绩的投保人不为同一法人主体。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若有)和对应的保单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保险服务项目的关键信息页;保单扫描件需至少包含:投保人名称、保险人名称、起保时间、终止时间、保险项目等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保险总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保险总公司书面授权或批文。同一保险总公司仅能由保险总公司或其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人财务证明可以提供保险总公司相关材料。
3.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