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及4、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修理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及4、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修理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 台山电厂脱硫系统持力层弧形固定装置、滑动装置、升气管防坠落装置、分配器异形顶盖、U型支架、卡套式支撑隔圈、过滤器以及高温耐磨玻璃钢管、玻璃钢喷淋管等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第一时间联系甲方协商关于备件材料物资供货的相关事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到货。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玻璃钢管(FRP管)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