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信阳雷山匠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雷山匠谷匠才谷人才公寓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雷山匠谷匠才谷人才公寓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3]044号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师河南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西南侧,区域所属震雷山街道办事处;
2.4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2719.6万元;
2.5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为145196.19平方米(约217.6亩)总建筑面积141153.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1342.6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楼6栋、活动中心1栋、公共设施配套等基础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19810.54平方米。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10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信阳雷山匠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雷山匠谷匠才谷人才公寓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雷山匠谷匠才谷人才公寓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3]044号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师河南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西南侧,区域所属震雷山街道办事处;
2.4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2719.6万元;
2.5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为145196.19平方米(约217.6亩)总建筑面积141153.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1342.6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楼6栋、活动中心1栋、公共设施配套等基础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19810.54平方米。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10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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