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台山迪生力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2°48′52.78″,北纬22°20′50.81″,海拔高程约为13米。光伏组件安装在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的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涂装车间、配件仓库、成品仓库共5个屋面屋顶,总共约37600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有车间屋顶保留气楼,厂房屋面均为彩钢瓦屋面。本项目选用规格为580Wp的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光伏系统总容量5117.92kWp,接入电压为10kV。项目不新占用土地,设计寿命25年,工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所产生电能供给项目所在单位生产车间使用。
2.1.2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钢结构)、试验、调试、试运、投产后第一年运维、质保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基础、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并网设备、计量装置、防雷接地、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清洗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及施工、给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以及爬梯、围栏、安健环、所有废料(土)处理及清运工作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的设计、采购(含备品备件)、施工(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投产后第一年运维、质保等项目。同时也包括工程建设期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以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1.3设计范围: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施工安装工程的设计均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以及绘制竣工图(含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审查也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
2.1.4施工范围:投标人设计范围内,与电网公司分界点以内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场内外道路、水保环保、场地平整、场地恢复、绿化恢复等。
2.1.5建设管理范围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委派招标人代表、委托工程监理,投标人牵头组织进行设计评审、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其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除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余费用都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1.6工程协调与服务:投标人负责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招标人协助。施工设备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承包人雇主责任险等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投标人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投标人负责通过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广东电网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的各类验收、监督等)、竣工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招标人协助。
2.1.7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广东电网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即便在本技术协议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及验收等,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含在合同总价内)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1.8性能试验及试运行:性能试验及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性能试验单位由双方商定确认。
2.1.9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招标人代表、职工培训,负责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安评、电网接入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负责申办包括消防设备、对外结算的计量装置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各项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各类事项。招标人负责事项的配合工作。
2.1.10工程界限:系统界面从基础、光伏发电组件开始到10kV与电网公司分界点结束(含一次预制舱并网开关至与电网公司分界点的设计、供货、施工等),包含了光电转换系统、逆变升压系统、交流配电系统、就地监控系统(预留远传接口)等所有子系统。本工程并网系统的一次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1.11电站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承担,其试验结果必须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满足电力规范要求。
2.1.12本工程站区、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绿化恢复等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1.13现场采集气象数据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满足雨、雪、风、光照数据收集。
2.1.14投标人负责光伏项目电气系统定值整定计算。
特别提醒事项
2.1.15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与产权方的关系协调,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试验、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批复为准。
2.1.16本项目包含第一年运维费用,运维包括:系统运行、巡检、维护保养、光伏组件清洗(至少2个月全面清洗一次);设备缺陷处理及更换(大部件采用保险理赔方式进行更换的方式下的保险费); 卫生保洁、消防、应急事故处理;辅助业主的服务;(调度通信、电力市场交易、电费结算、两个细则费用、补贴申报、办公及后勤耗材供应等等)。
2.1.17关于项目工程,本项目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容量进行建设,原则上建设装机容量不得超出规划装机容量,且超量部分不予结算。如实际建设容量未达到规划容量,则依据合同约定,容量差额部分按照单项目兆瓦单价据实进行核减。兆瓦单价=合同总价÷投标总容量。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18计划工期:工程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批复时间为准。项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4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