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专项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之中西部。
黄玉川煤矿工业场地现设置燃煤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SZL14-1.0-110/70(折合蒸发量20t/h)和1台SZL7-1.0-110/70(折合蒸发量10t/h)高温热水链条锅炉。锅炉房采暖季2台SZL14-1.0-110/70锅炉运行,非采暖不运行。2016年6月取消非采暖季的燃煤锅炉,改用常压电热水锅炉供浴水,矿井换热站安装常压电热水锅炉2台,型号:CLDR0.24-85/65-D;额定功率0.24MW。
为适应环保要求,计划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拟自京泰电厂接引集中供热,项目额定供热量50MW,计划投资1.2亿元。
项目初步规划建设内容如下:
1.电厂换热站首站建设:在电厂新建一级换热站首站,换热站首站位于电厂储煤棚西侧空地,与酸刺沟煤矿供气末端相距约700米。其中:采暖换热机组两台,一备一用,装机容量初步预估为60MW。
2.电厂至黄玉川煤矿段:敷设一级集中供热管网,起点为电厂换热站首站,终点为矿井工业场地换热站,总计约2×12Km,管径 DN478×7.0,埋地敷设。
3.煤矿工业场地换热站建设:由工业场地原锅炉房改造换热站一座,分别设置采暖换热机组两台,其中:采暖换热机组(一次130/70℃,二次110/70℃)一台;采暖换热机组(一次130/70℃,二次95/70℃)一台;浴水换热系统(一次130/70℃,二次65/10℃)一套。
2.1.2招标范围:
根据供暖实际要求,编制京泰电厂至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测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投标人负责整个设计阶段涉及到的相关审查工作(含支付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因京泰电厂至矿区公路改道,设计人需与京泰电厂、酸刺沟煤矿及地方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接洽,确定改道后的路线,从而设计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方案。
2.1.3服务期限(服务):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完成后30天内完成地勘报告及测绘文件,地勘报告完成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订货资料齐全、接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出具工程量清单等。
2.1.4设计要求:满足供暖要求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热工程设计内容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专项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之中西部。
黄玉川煤矿工业场地现设置燃煤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SZL14-1.0-110/70(折合蒸发量20t/h)和1台SZL7-1.0-110/70(折合蒸发量10t/h)高温热水链条锅炉。锅炉房采暖季2台SZL14-1.0-110/70锅炉运行,非采暖不运行。2016年6月取消非采暖季的燃煤锅炉,改用常压电热水锅炉供浴水,矿井换热站安装常压电热水锅炉2台,型号:CLDR0.24-85/65-D;额定功率0.24MW。
为适应环保要求,计划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拟自京泰电厂接引集中供热,项目额定供热量50MW,计划投资1.2亿元。
项目初步规划建设内容如下:
1.电厂换热站首站建设:在电厂新建一级换热站首站,换热站首站位于电厂储煤棚西侧空地,与酸刺沟煤矿供气末端相距约700米。其中:采暖换热机组两台,一备一用,装机容量初步预估为60MW。
2.电厂至黄玉川煤矿段:敷设一级集中供热管网,起点为电厂换热站首站,终点为矿井工业场地换热站,总计约2×12Km,管径 DN478×7.0,埋地敷设。
3.煤矿工业场地换热站建设:由工业场地原锅炉房改造换热站一座,分别设置采暖换热机组两台,其中:采暖换热机组(一次130/70℃,二次110/70℃)一台;采暖换热机组(一次130/70℃,二次95/70℃)一台;浴水换热系统(一次130/70℃,二次65/10℃)一套。
2.1.2招标范围:
根据供暖实际要求,编制京泰电厂至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测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投标人负责整个设计阶段涉及到的相关审查工作(含支付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因京泰电厂至矿区公路改道,设计人需与京泰电厂、酸刺沟煤矿及地方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接洽,确定改道后的路线,从而设计黄玉川煤矿矿区集中供暖方案。
2.1.3服务期限(服务):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完成后30天内完成地勘报告及测绘文件,地勘报告完成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订货资料齐全、接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出具工程量清单等。
2.1.4设计要求:满足供暖要求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热工程设计内容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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