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市辖区
2.2 规 模: 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高灵活性清洁高效热电联产机组,每台机组在额定电负荷660MW情况下外供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9MPa、290℃),停机不停炉状态下外供工业蒸汽800吨/小时(1.9MPa、290℃)。汽轮发电机组在夏季纯凝工况下,能满足700MW正常连续出力。
2.3 标段划分: 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西路1868号德州电厂现有机组的北侧扩建端。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竣工图在第2台机组168小时后60天内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6 招标范围::2.6.1投标方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测)及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试桩(含试桩大纲)及其检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招标文
件编制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能集团《火电工程设计导则》(2016版)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中火力发电工程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方设备采购、
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2.6.2招标设计范围的分界点:以收口后的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不包括铁
路设施,中水、供热供汽分界点院墙外1米为界,外部的另行委托设计。
2.6.3投标方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
家强制性条文及电监会制定的上网安全性评价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3.2.2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台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体勘察设计(含总包)的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
容的关键页,未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和投产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4台单机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业绩(应提供任职文件、投运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业主方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市辖区
2.2 规 模: 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高灵活性清洁高效热电联产机组,每台机组在额定电负荷660MW情况下外供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9MPa、290℃),停机不停炉状态下外供工业蒸汽800吨/小时(1.9MPa、290℃)。汽轮发电机组在夏季纯凝工况下,能满足700MW正常连续出力。
2.3 标段划分: 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西路1868号德州电厂现有机组的北侧扩建端。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竣工图在第2台机组168小时后60天内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6 招标范围::2.6.1投标方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测)及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试桩(含试桩大纲)及其检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招标文
件编制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能集团《火电工程设计导则》(2016版)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中火力发电工程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方设备采购、
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2.6.2招标设计范围的分界点:以收口后的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不包括铁
路设施,中水、供热供汽分界点院墙外1米为界,外部的另行委托设计。
2.6.3投标方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
家强制性条文及电监会制定的上网安全性评价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3.2.2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台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体勘察设计(含总包)的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
容的关键页,未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和投产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4台单机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业绩(应提供任职文件、投运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业主方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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