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废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废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废水处理站4台套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条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套) |
1 |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 |
单套处理量350m3/h(招标技术规范) |
2 |
2 |
混合潜水搅拌机 |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
2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提供分包人具有以上资质的承诺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站(厂)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或包含污水处理设备供货的建安工程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包括技术协议首页、技术参数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14 16:00——2023-11-21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