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守押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WH-530100-2023-0376-0101
2.3招标范围: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采购押运车辆5辆及联社中心库24小时双人武装守护及联社网点业务库异地值守服务及自助设备巡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2780000.00元/年。
2.5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守护、押运);
3.5拟派往本项目保安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国家保安员资格证;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1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2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3投标人参加社会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 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 (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附29号万和小区)。
5.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14时30分。
5.3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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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