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脱硫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维护招标-2023年12月环境公司许昌、巩义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巩义市
2.2建设规模:2×350MW机组+4×660MW机组
2.3招标编号:CWEME-202311HJTX-F078
2.4计划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31日为止,共计2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巩义项目分公司脱硫脱硝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简介:2台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入口和出口设备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取样装置、烟气预处理系统、烟气分析仪,氨逃逸仪表、电气控制柜,CEMS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数据传输系统等。许昌项目部脱硫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简介:4台机组脱硫CEMS设备入口和出口设备包括:就地烟气取样装置、烟气取样管线、流速仪、粉尘仪、温度元件、压力变送器、烟气流量计、防堵反吹装置等,CEMS小间内烟气预处理系统,烟气测试分析仪,电气控制柜,CEMS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数据传输系统等。
2.6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1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8年12月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300MW机组及以上日常CEMS运行维护业绩,并在专业技术、检修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面具有电厂脱硫脱硝系统CEMS检修维护能力。(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购买
本招标项目年度脱硫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维护招标-2023年12月环境公司许昌、巩义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巩义市
2.2建设规模:2×350MW机组+4×660MW机组
2.3招标编号:CWEME-202311HJTX-F078
2.4计划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31日为止,共计2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巩义项目分公司脱硫脱硝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简介:2台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入口和出口设备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取样装置、烟气预处理系统、烟气分析仪,氨逃逸仪表、电气控制柜,CEMS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数据传输系统等。许昌项目部脱硫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简介:4台机组脱硫CEMS设备入口和出口设备包括:就地烟气取样装置、烟气取样管线、流速仪、粉尘仪、温度元件、压力变送器、烟气流量计、防堵反吹装置等,CEMS小间内烟气预处理系统,烟气测试分析仪,电气控制柜,CEMS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数据传输系统等。
2.6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1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8年12月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300MW机组及以上日常CEMS运行维护业绩,并在专业技术、检修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面具有电厂脱硫脱硝系统CEMS检修维护能力。(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