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设备检修维护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本期工程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设备检修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维护工期:3年(按照1+1+1的方式,即分三个合同年),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开始计算。第一个合同年执行到第十个月时,甲方将对检修维护单位(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考核未达到“良”及以上等级,第一合同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如果考核达到“良”及以上等级,则自动进入第二合同年。依次类推,直至第三个合同年期满。
2.1.4地点:清城区石角镇石角工业园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华清产业大道南侧(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修类三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100MW及以上成套燃机机组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单个合同的维护内容应至少包含以下专业中的其中两个:燃机、汽机、锅炉、电气)。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