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开发项目风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开发项目风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包铝电解二厂净化共14台风机,1#、2#净化各自三用一备,3#、4#净化各自两用一备,均存在抢风现象。通过技术研发改造,将其中8台风机更换为高效气动风机,电机更换为永磁电机。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
2.5招标范围:项目改造共涉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4个净化系统8台引风机风机及电机(三净化电机利旧)设备供货、安装督导,入口调节门至风机出口阀、执行器(每个净化系统2台)供货、安装督导,出具进出口管网优化设计图纸、旧风机基础加固方案,及配套设备供货(电器、仪表)等全部内容。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风机及电机45天内货到甲方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基地,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自拟)或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含)项目(工况风量≥40万m3/h,全压≥6000Pa),并提供证明材料(每个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17 11:00——2023-11-24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