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3年1号、2号汽轮机综合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1号汽轮机综合改造升级项目:实施1号汽轮机高、中、低压通流改造和高压缸1段抽汽供汽改造:保留中、低压外缸,更换高压外缸、高中低压内缸、高中低压转子、动静叶、进/排汽腔室、汽封体及隔板套。改造后高压缸由9级优化为16级,中压通流由冲动式改为反动式,级数由2×6级优化为2×11级,低压通流级数不变。高压缸取消调节级,采用全周进汽,在高压缸第五级处增设补汽阀。1段抽汽口由DN300扩大至DN350,抽汽调节门后增加三通,一路接现1号高加,一路经减温减压后接至厂内中压供汽联箱。整套改造更换4个高压主汽门、4个高压调门;升级2个中压主汽门、2个中压调门的阀芯件材质,阀碟表面及套表面由氮化处理改为喷焊司太立处理;整套更换68根高压主汽门、60根高压调速汽门的螺栓和螺母。低压转子采用高强度大刚度1200mm等级末级叶片等。2号汽轮机综合改造升级项目:保留低压外缸,更换低压内缸、低压转子、动静叶、汽封。改造后低压通流级数不变,低压内缸优化设计。末级叶片采用高强度大刚度1200mm等级。改造后增加内缸刚性,减少内缸变形,解决低压缸内漏及抽口温度偏高问题和低压缸叶片裂纹问题,提升频繁深度调峰工况下安全可靠性。
2.3 标段划分: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3年1号、2号汽轮机综合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5 交 货 期: 1号汽轮机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后24个月内交货;2号汽轮机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后12个月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1号汽轮机高、中、低压通流改造和高压缸1段抽汽供汽改造设备(含附属设备及配件)1套;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2号汽轮机保留低压外缸,更换低压内缸、低压转子、动静叶、汽封(含附属设备及配件)1套;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号机组 |
汽轮机\凝汽式 |
N1000-25/600/600 |
套 |
1 |
1号汽轮机高、中、低压通流改造和高压缸1段抽汽供汽改造 |
2号机组 |
低压缸 |
D1000A-030000A |
套 |
1 |
2号汽轮机保留低压外缸,更换低压内缸、低压转子、动静叶、汽封 |
3.1 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发电厂汽轮机或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汽轮机组的供货或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