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第三方土建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电力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成立,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
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本项目2022年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2023年1月17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2023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2月#1机组投产,2026年3月#2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30km,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第三方土建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范围包括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厂内、厂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包含铁路、码头、厂前区、道路、灰场、与鄂州电厂的接口改造及新建、还建等工程范围的所有土建工程等,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检测试验试验室;对水泥、钢材、砂、石、粉煤灰、外加剂、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砌筑砂浆、砌筑砖、施工及生活用水、防腐、防火、防水材材料、钢材(筋)机械连接及焊接、植筋及块材粘接强度等进行检测,检测单位设立的试验室至少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其他涉及到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试验检测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取样数量;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定的取样数量全部检测。同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所包含的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围护工程、见证取样、地基回填土压实系数检测等内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现场的实体检测、抽检和复检。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预计为36个月,开始服务日期以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服务期应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若施工工期延期3个月内,不予增加费用。。
2.4服务地点: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1.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和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完成2项境内单机容量600MW 或以上火力发电工程的第三方土建试验检测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完工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作范围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原件备查);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已完成过1项单机容量 1000MW 或以上火力发电工程的第三方土建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和其他相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 : 00 : 00至2023年12月06日16 : 00 : 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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