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凉山州冕宁县金林风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9日08:30至11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凉山州冕宁县金林风电场地处四川省凉山州,位于冕宁县磨房沟镇山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52'~101°55',北纬28°04'~28°10'之间。场址由两条主山脊及支脉组成,山脊脊线较连续,起伏不大,顶部局部较为陡峭。总山脊长度约18km,海拔在3856m~4060m。风电场场址距冕宁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通过G5京昆高速、G108国道、卫星基地专用公路Z990和锦屏水电站专用通道可达场址区域,场址附近有乡道和防火通道经过,对外交通相对便利。
金林风电场总装机容量81.25MW,拟采用13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35kV箱式变电站,共计13台箱式变电站。风机塔架轮毂高度为110m,叶轮直径为191m(待风机招标后确定)。区域内新建一座金林风电场110kV升压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凉山州冕宁县金林风电场(含升压站)全部勘察设计(进场主道路、分支道路、送出工程除外),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含附属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
本项目升压站进站道路外的道路工程与储能系统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开工。2024年12月2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三级承装类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或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具有陆上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9日08:30至11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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