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印尼南苏#2机组A修前后性能试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苏公司”,英文名称:PT. GH EMM INDONEISA)位于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印县境内,距省会巨港市西南约100公里。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1日,由中 与印尼PT.Energi Musi Makmur公司按照70%、30%的股比合资组建。电厂一期工程安装2X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年产量210万吨露天煤矿, 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6日和11月3日正式投产发电,是印尼南苏电网重要的骨干火电厂之一。2×150MW超高压机组锅炉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国产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型号:DGJ500/13.7-Ⅱ7。汽轮机由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超高压、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单级可调整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型号:N150/C135-13.24/535/535/0.6865。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QF-150-2型发电机。计划2024年开展#2机组A修工作。
2.2招标范围:
测试#2机组A修前后的汽机效率、锅炉效率和机组热耗、煤耗等性能的试验;制粉系统试验;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启动监测试验;化学检验分析;锅炉贴壁气氛测量;电除尘漏风率试验等。
2.3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4年#2机组A修前2个月内至A修后1个月内,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性能试验或能耗诊断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