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川股公司南电厂输水发电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南桠河发电厂位于大渡河一级支流南桠河上,闸坝距石棉县县城21km,是南桠河流域六级开发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62km2,水库总库容7万m3。工程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闸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37.9m3/s。电站总装机容量(3×40+3×0.3)=120.9MW。
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组成。首部枢纽建筑物包括拦河闸坝、高、低明渠进水口和引水渠、沉沙池等主要建筑物。拦河闸坝轴线长162.89m,最大闸高21.0m,闸底宽25.0m,顶宽17.0m,闸顶高程1370.0m。闸坝从右至左岸分别为:高渠进水口,低渠进水口,1号小冲沙闸,2号小冲沙闸,溢流坝闸,3号大冲沙闸,4号大冲沙闸,左岸混凝土挡水坝段。主要泄洪设施有:溢流坝闸过水净宽6.0m,堰顶高程1363.50m;大冲沙闸孔口尺寸6.0×11.0(宽×高)m,小冲沙闸孔口尺寸2.5m×4.0m。右岸高、低引水渠进水闸,闸底板高程分别为1365.00m、1359.00m。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的划分,南桠河发电厂位于Ⅷ度地震区。南桠河发电厂按Ⅷ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本工程于1971年9月开工,1982年12月首次蓄水,1983年第一台机组投入运行,1984年底竣工。自电站建成投产发电以来,南桠河三级水电站已经运行约40年。
根据《 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小、散、远”发电站和超期服役机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监能安全〔2022〕121号)和《 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四川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监能安全〔2023〕99号)要求,招标人需开展并完成文件中附件5中的第(二)项内容:由原勘测设计院或具有同等资质的勘测设计院对引水隧洞、厂房、尾水、交通洞等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周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落实问题整改。
现拟开展南桠河三级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运行性态评估及安全评价,确保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有效管控水电站安全运行风险。
招标范围:
本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现场踏勘,进行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收集,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2)进行现场检查,应遵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消防、抗灾等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3)进行安全性评价工作,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测;开展引水系统检测所需的工程措施(开启支洞门、修筑排水围堰、引水隧洞内余水抽排、更换支洞门密封、螺栓和关闭支洞门等)由投标人负责;引水隧洞排水、充水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4)编制安全性评价报告初稿,安全性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情况介绍、安全评价、处理措施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5)组织不少于5名外部专家(高级职称不少于2/3,含项目原设计单位-- 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招标人技术监督单位--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专家)评审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供最终安全性评价报告
(6)向招标人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
(7)为招标人提供安全性评价所需的其他服务。
2.2 其他:完成南桠河电站输水发电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实施的时间为:自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接电厂通知入厂工作起3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 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或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