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新能源南康隆木乡风电场项目已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360700-44-02-0177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2: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送线路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
2.2 建设规模:上洛 110kV 变电站 110kV 出线间隔北起第 1 个预留位置扩建 1 个110kV 出线间隔,维持原有上洛 110kV 变电站 110kV配电装置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方式不变。本工程线路起点为上洛 110kV 变电站,终点南康隆木乡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线路沿线途经南康区大坪乡、大广高速、隆木乡等管辖范围,线路全长 15.05km,全线采用单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全线采用架空。架空导线采用 1×JL3/GIA-300/4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 JLB20A-100型铝包钢绞线,一根采用 OPGW-48B1-120通讯光缆。南康隆木乡风电场分界点为以 110kV 升压站出线架构为界。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4年 1月 20日开工,计划于 2024年 6月 20日完工且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采用 EPC 项目总承包
2.4.1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起于大唐新能源南康隆木乡风电场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绝缘子为界至上洛 110kV变电站构架的送出线路、上洛 110kV变电站 110kV扩建进线间隔(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等)等初步设计阶段(含审查)、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评审)的勘察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所有设计需满足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相关要求。所有土建工程检桩验槽以及与设备\材料采购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等。
2.4.2外送线路、对侧间隔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水保、环保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试验(含特殊试验)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安装调试(包含升压站及对侧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江西电网公司调度要求);
2.4.3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110kV送出线路(包含通讯系统)、塔基、附属设施及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对侧间隔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以及施工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2.4.4征地手续、征林手续、林地报批、青苗赔偿(含后期覆绿)、协调地方关系、电网关系、处理群众利益和有关投入运行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赔偿、征地赔偿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国土、水利、环保、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与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包括由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林征地手续的办理(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需明确具体保工期节点的专项协调方案)。
2.4.5负责与电网公司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包含涉网安全验收及相关费用)。
2.4.6取得跨越大广高速公路一次、一般公路 12次、县道、省道两次,10KV线路 13次,低压及通讯 13次,河流 2次的许可手续文件及协调电网停、送电等重点工作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及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投标方支付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
2.4.7本工程相关的各阶段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电力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安全设施标准化、消缺、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最终达到大唐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2.4.8工作范围为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2.4.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
2.2 建设规模:上洛 110kV 变电站 110kV 出线间隔北起第 1 个预留位置扩建 1 个110kV 出线间隔,维持原有上洛 110kV 变电站 110kV配电装置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方式不变。本工程线路起点为上洛 110kV 变电站,终点南康隆木乡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线路沿线途经南康区大坪乡、大广高速、隆木乡等管辖范围,线路全长 15.05km,全线采用单回路设计单回路架设,全线采用架空。架空导线采用 1×JL3/GIA-300/4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 JLB20A-100型铝包钢绞线,一根采用 OPGW-48B1-120通讯光缆。南康隆木乡风电场分界点为以 110kV 升压站出线架构为界。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4年 1月 20日开工,计划于 2024年 6月 20日完工且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采用 EPC 项目总承包
2.4.1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起于大唐新能源南康隆木乡风电场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绝缘子为界至上洛 110kV变电站构架的送出线路、上洛 110kV变电站 110kV扩建进线间隔(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等)等初步设计阶段(含审查)、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评审)的勘察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所有设计需满足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相关要求。所有土建工程检桩验槽以及与设备\材料采购相关技术文件编制等。
2.4.2外送线路、对侧间隔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水保、环保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试验(含特殊试验)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安装调试(包含升压站及对侧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江西电网公司调度要求);
2.4.3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110kV送出线路(包含通讯系统)、塔基、附属设施及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对侧间隔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以及施工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2.4.4征地手续、征林手续、林地报批、青苗赔偿(含后期覆绿)、协调地方关系、电网关系、处理群众利益和有关投入运行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赔偿、征地赔偿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国土、水利、环保、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与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包括由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林征地手续的办理(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需明确具体保工期节点的专项协调方案)。
2.4.5负责与电网公司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包含涉网安全验收及相关费用)。
2.4.6取得跨越大广高速公路一次、一般公路 12次、县道、省道两次,10KV线路 13次,低压及通讯 13次,河流 2次的许可手续文件及协调电网停、送电等重点工作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及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投标方支付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
2.4.7本工程相关的各阶段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电力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安全设施标准化、消缺、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最终达到大唐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2.4.8工作范围为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2.4.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EPC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和 3.2.2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EPC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和 3.2.2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至 3.2.5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月 20日至 2023年 12月 4日 17:00时购买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至 3.2.5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月 20日至 2023年 12月 4日 17:00时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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